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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后勤管理处
                  

    后勤管理处印章使用管理制度


    来源: 时间:2017年10月17日 点击率:  字体:增大 减小打印 】【 关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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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后勤管理处及各科室的印章,是代表后勤管理处具体形象和职能的标志,是具有法律责任的证明,为了加强对印章的管理,提高管理水平,杜绝不必要的失误,特制定本制度:

      一、后勤管理处印章由综合管理科保管。

      二、凡以后勤管理处名义签发的各种文件、报表、协议等,需使用印章时,应由处长或分管副处长同意,方可使用。

      三、后勤管理处下属各科室的印章由该科室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,凡使用印章时,必须经科室负责人同意,方可使用。

      四、如因管理使用不当,而造成的不良后果或损失,其责任应由管理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承担。

      五、印章一律不得借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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